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3-17426
一、招标说明
本次招标的水泥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路桥分局济南芙蓉路综合管廊项目部签订采购合同并进行货物结算。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济南高新区创新谷芙蓉路综合管廊工程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创新谷范围内,芙蓉路综合管廊长度约为2.84公里,双舱断面,包括电力舱和综合舱,其中综合舱内容纳通信、给水、热力和再生水管线,电力舱内容纳10kV和110kV电缆。芙蓉路管廊海棠路以西段位于道路南侧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下方,以东段位于道路中央分隔带下方。芙蓉路地下综合管廊设计范围西起芙蓉路FRK1+350,东至芙蓉路FRK4+190,全长约2.84公里。标准段为双舱断面。位于芙蓉路中分带下方,沿线与海棠路十字相交。
路桥分局承建的济南高新区创新谷芙蓉路综合管廊工程项目是电建路桥的PPP项目,施工方案:开挖—防护—钢筋制安—浇筑—回填,预计工期为3个月。
2、招标范围: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路桥分局济南芙蓉路综合管廊项目部施工所需水泥预计需求总量18898t。
3、采购数量:
3.1本次招标采购商品规格数量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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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用硅酸盐水泥 |
P.O 42.5(散装) |
吨 |
18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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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t |
18898 |
因业主及设计方对建设项目的调整或实际施工影响造成的供货数量变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招标商品实际需求量的调整,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2、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4、交货时间:2018年元月20日第一批到货,剩余量根据实际施工进度要求按批次到货(详细交货规格、数量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依据工地需求分批组织供应)。
5、交货地点:济南市长清区芙蓉路综合管廊项目中水三局指定地点施工地点。
6、交货方式:以汽车运输方式运送至工地,现场计量验收。
7、质量要求:
1、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标准。
2、3d抗压强度≥17.0MPa,28d抗压强度≥42.5MPa,3d抗折强度≥3.5 ,28d抗折强度≥6.5
3、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投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委托的中心试验室在供应等全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控。随时抽检,由买方制定相应的质量监控措施并具体实施。投标人对此无异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及以上;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测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与本次招标相同规格型号(PO42.5)水泥的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
1.3 代理商和其所代理的生产厂家不能同时参与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4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2014年至今)内的水泥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附中标通知书与合同扫描件);应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6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1.7近三年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三年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产品质量的行政处罚信息。
2、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元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