犀牛路四期(工业中路-青云路)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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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建盛(LY-2017)招字037号 开标时间:2018-01-16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业主名称:龙岩市园林管理局 所属地区:
犀牛路四期(工业中路-青云路)道路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建盛(LY-2017)招字037号
1.招标条件
本 犀牛路四期(工业中路-青云路)道路绿化工程 已由 有关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龙岩市园林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龙岩市园林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项目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龙岩市新罗区犀牛路四期(工业中路-青云路);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额3068479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犀牛路四期(工业中路-青云路)道路绿化工程的全部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068479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注明:由于本项目清单里的项目有不确定性,招标人有权进行适当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
3.2.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 须具有社会化评审的园林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本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其他资格要求: / 。
3.7.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后按规定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9.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中国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如下:
本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查询的信息为依据,查询信息发布的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的09时00分。
3.10.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6〕5号)文件精神,责任主体纳入“黑名单”管理期间,对纳入省级“质量安全黑名单”的责任主体: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下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对纳入省级“文明施工黑名单”的责任主体: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国有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对纳入省级“欠薪黑名单”的责任主体:2年内工资保证金按最高标准额度缴存。省外入闽“欠薪黑名单”企业,2年内不得在福建省建筑市场承揽新的业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12 月 29 日至截止开标时间前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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