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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丰顺县Y051东里至段桥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丰顺县Y051东里至段桥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丰交【2017】66号文)批复单位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交通运输局招
项目名称 丰顺县Y051东里至段桥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批复文号 (丰交【2017】66号文)
批复单位 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 丰顺县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
丰顺县Y051东里至段桥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监督单位(盖章):丰顺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盖章):丰顺县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管理站 招标代理(盖章):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二Ο一八年一月
丰顺县Y051东里至段桥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丰顺县Y051东里至段桥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交通运输局丰交【2017】6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监理工程为丰顺县Y051东里至段桥段路面改造工程。 监理费:约人民币80万元。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至竣工验收结束。 2.2 招标范围:合同段范围内工程项目的监理 本项目划分为1个监理合同段,合同段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监理合同段 工作内容
丰顺县Y051东里至段桥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合同段内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排水、污水、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安全及环保监理。
本工程设为一个监理合同段,设置1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负责本项目施工合同段的施工监理,主要工程内容为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督控制,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3~2018年至少完成一项二级或以上新建或改扩建或路面大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3.2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专业),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5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申请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没有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评为D级。 3.6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且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时间应在本项目报名期间。 3.7申请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号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2018 01 08 日至 2018 01 12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日上午9: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近五年承担过同类型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的彩色复印件;⑤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⑥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⑦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社保缴纳明细证明(相应社保机构网站网页截图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⑧投标人公章(必须是公-安局备案公章)。⑨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 4.2 上述所有证件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交两套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彩印件,其中①-⑨资料需提供原件核查。同时提交投标人联系表一份(A4 纸打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和公告之日起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函(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且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时间应在本项目报名期间。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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