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2017年茂南区第一批灾毁基本农田垦复项目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2017年茂南区第一批灾毁基本农田垦复项目 批复文号茂南发统投资[2017]42号批复单位茂名市茂南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招标人
| 项目名称 |
2017年茂南区第一批灾毁基本农田垦复项目 |
| 批复文号 |
茂南发统投资[2017]42号 |
| 批复单位 |
茂名市茂南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
| 招标人 |
茂名市茂南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土地整理中心 |
| 项目所在地区 |
茂名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 招标类型 |
施工 |
| 公告内容 |
2017年茂南区第一批灾毁基本农田垦复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2017年茂南区第一批灾毁基本农田垦复项目 已由茂名市茂南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以 茂南发统投资[2017]42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 茂名市茂南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土地整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补助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分布于茂南区金塘镇、鳌头镇、新坡镇辖区内,对原有沟渠、过底涵、田间道及生产路进行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2731045.96元。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定为 一 个施工合同,计划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并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且通过终审。未在茂名地区办理建筑行业企业入茂信息登记的施工企业在中标后28日内到茂名市相应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2 拟委派的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持有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或以上
建造师证书(广东省外企业须委派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同时具有C类证书)、施工员、资料员、质检员、材料员须持有水利行业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省外企业委派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另须提供在广东省水利厅录入的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须知
4.1 本项目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招标文件于 2018 年 1 月 9 日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mmzbtb/)网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持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2 投标人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 100 元,以及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 月 31 日 9 时 0 分,地点: 茂名市油城十路金源盛世1、2号楼三层开标室 。
6. 投标注意事项
6.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不署名方式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统一予以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对任何问题的忽视和疏漏可能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项目经理作为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开标会。
6.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派出人员准时出席开标会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6.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茂名市茂南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土地整理中心
地 址:茂南开发区站南路人社局培训综合大楼
联 系 人:陈 工 电 |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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