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开发与技术咨询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工程地点: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南部海域。
工程概况: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南部附近海域,拟装机容量350MW,配套建设海上升压站和陆上集控中心。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招标范围内工作。
招标范围: 涉及本海上风电项目的核准前技术咨询、项目开工前技术咨询、办理项目核准、专项报告的编制及审批、专题报告的评审及会务等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表招标范围工作内容清单)
质量目标: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题、报告其深度及广度满足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该项目的需要。
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开发与技术咨询总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4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5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1项以上类似(海上风电)项目的项目经理(设总)工作业绩。
(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的近海风电(含潮间带)勘察设计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业绩,不包含联合体或联营体业绩 )。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3.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2月5日9:00起至2018年2月12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2月5日9:00起至2018年2月11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须,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
2.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2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6日14时00分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