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资阳区兴业二期保障性住房附属工程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益发改招核[2014] 0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财政+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益阳市楚才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资阳区兴业二期保障性住房附属工程
2.2 建设地点:益阳市资阳区
2.3 规 模:总投资840.26万元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9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6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 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 (网址: http://www.yy-ggzy.com)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益阳网站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4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3月5日 上午09:00(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 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 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2月6日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如投标人有质疑请在2018年 2月 25日17时00分前提出。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益阳市三楼开标室(益阳市金山南路68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