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
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荔湾区花地村污水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荔湾区花地村污水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位于花地村经济联社、大策社区、民治社区。
1.1.3 勘察设计范围:152条黑臭河涌城中村污水治理工程—荔湾区花地村污水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对花地村进行改造治污,对工程范围内各居民污染源进行收集处理,其中包括居民建筑立管雨污分流改造、埋地污水管道敷设(包括巷间、主巷、村道、村主干道)及化粪池改造、新建污水管道等的勘察设计。)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相关配套设施等。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投资[2017]907号文。
1.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
本项目对工程范围内各居民污染源进行收集处理,其中包括居民建筑立管雨污分流改造、埋地污水管道敷设(包括巷间、主巷、村道、村主干道)及化粪池改造,工程新建dn100~d500污水管道,改造总面积约为23.7公顷,工程总投资约2864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相关规定。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
1.1.10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 同时 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2)资质 :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及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1.2.4 申请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给排水工程师(以毕业时间算起)(或以上)资格。
1.2.6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7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备1.2.3(1)相应设计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8年2月7日9时30分至2018年2月12日16时0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贰份,表格可从http://www.dlztb.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和农业局
1.10.2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太和街2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1512250
1.10.4 传真号码:020-8151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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