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磴口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2017年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磴口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2017年项目已经巴彦淖尔市水务局(巴水发【2017】8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磴口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及地方配套,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磴口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2017年项目施工标段
2.2工程规模:改革项目区控制灌溉面积27.15 万亩,其中一干渠上段控制灌溉面积7.39 万亩,建设一分干渠控制灌溉面积8.3 万亩,建设二分干渠控制灌溉面积11.43 万亩。
2.3建设工期:2018年11月30日前完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三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标段名称及招标编号 | 招标内容 |
1 | 施工第一标段 BRR-NDNYSJ-2018-SG01 | 改革核心区:测流量水桥12座、渠道衬砌及维修8.7km、渠系建筑物工程62座。 |
2 | 施工第二标段 BRR-NDNYSJ-2018-SG02 | 改革区(一干渠段):测流量水桥72座、渠道衬砌及维修3.96km、渠系建筑物工程56座。 |
3 | 施工第三标段 BRR-NDNYSJ-2018-SG03 | 改革区(一分干渠段):测流量水桥28座、渠道衬砌及维修4.04km、渠系建筑物工程44座,LS68型流速仪27套。 |
注:内蒙古磴口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2017年项目施工共分3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以上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 | ||
三、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具备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02月08日至2018年02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获取
4.3获取招标文件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经理)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②企业资质证书的副本;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
④企业开户许可证;
⑤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提供身份证及本公司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开标时必须到场);
⑦ 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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