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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县叶亦克村引水渠首、叶亦克河引水枢纽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1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民丰县叶亦克村引水渠首、叶亦克河引水枢纽水毁修复工程已由和地水利发(2017)334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统筹整

1、招标条件

民丰县叶亦克村引水渠首、叶亦克河引水枢纽水毁修复工程已由和地水利发(2017)334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民丰县2017年水毁修复资金;招标人为民丰县水利管理站;招标代理为伊犁润标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现对上述项目的监理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民丰县叶亦克村引水渠首、叶亦克河引水枢纽水毁修复工程位于民丰县叶亦克乡境内。批准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叶亦克村引水渠首,叶亦克河引水枢纽水毁修复工程属于3等中型工程,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为5级。叶亦克村引水渠首修复引水渠、新建下游导流提、叶亦克河引水枢纽修复水渠。主要建筑物有:叶亦克村引水渠首从右至左为右岸上下游导流提,溢流堰及底栏栅引水廊道,左岸上下游导流提。叶亦克河引水枢纽修复现状已建渠首的基础上将引水闸拆除,在原冲沙闸右侧设计底栏栅,从左至右分别为现状左岸导流提,现状溢流堰,现状泄洪冲沙闸,新建底栏栅引水廊道,右岸导流提,呈“一”字型布置。

(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第二(监理)标段:对本项目施工及质量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

(3)计划工期:总工期为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2)监理标段: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已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进行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3)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中载明。

(4)投标人拟派所投标段的项目经理及监理标段拟派满足工作要求的监理工程师携带身份证应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1日至2018年2月25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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