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1.1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
1.2建设规模:2×100MW级
1.3 计划工期:2018年4月28日至2019年10月28日,日历 549 天(具体进厂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二、招标范围:
除应急燃气锅炉及天然气调压站、地基处理工程、厂前区建筑安装及装修工程、全厂绿化外,包括但不限于此(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主体工程(包括本期工程两台机组及公用系统所有建筑、安装工程,雨水泵房(新)、消防泵房和循泵房管线建筑、安装工程;继电保护通信楼建筑、安装工程;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单体调试、试验;配合分系统调试、试验;机组整套启动的配合工作;中水厂内部分及接口;全厂道路、生产区域隔离围栏等);现有设施改造项目(包括化学水系统、冷却塔、补给水泵房、净水站、雨水泵房(原)、循泵房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条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有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2各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必须具有2个及以上100MW级及以上燃机项目的施工投运业绩,并附业绩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2个及以上100 MW级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其中最少需要提供1个2×100 MW级及以上燃机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
3.2.2承装一级和承试一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28号令)相关要求。
3.3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项目不予授标。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www.chinasafety.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http://www.spp.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