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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化工院科技有限公司和郴州中化氟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镍基特材热交换器非标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8-03-1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    
核心提示:日期:2018年3月16日招标编号:0747-1860SITCG060中化国际招标受中化蓝天集团、浙江化工院科技和郴州中化氟源新材料委托,对浙江
日期:2018年3月16日
招标编号:0747-1860SITCG060

中化国际招标受中化蓝天集团、浙江化工院科技和郴州中化氟源新材料委托,对浙江化工院科技和郴州中化氟源新材料的镍基特材热交换器非标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范围:本项目是对浙江化工院科技年产11200吨ODS替代品及5500吨氟精细品搬迁技改项目和郴州中化氟源新材料3000吨/年FE生产装置项目,共计25台镍基特材热交换非标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及其现场安装指导等伴随服务的招标,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6日。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登陆中化招标公司网站/zb,进入网络标书销售系统购买。购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登陆页面的《使用手册》。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如需纸质版招标文件,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4月9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开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8.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厂商直接投标;
2)投标人应为国内独立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必须大于或等于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
3)投标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5)投标人应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A1、A2级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证书;
7)投标人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充足的资金保证,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2014~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8)投标人最近5年(2013年~2017年)应具有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同类镍基特种材料非标设备设计制造业绩3项以上(含3项),且无质量问题或其它不良记录,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上述条件的相关业绩列表(标明项目名称、用户名称、供货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并出具合同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页,合同货物参数页、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将不被视为有效业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中化国际招标为浙江化工院科技和中化氟源新材料的(唯一)授权招标代理机构,我司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及我司官方网站发布了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国际招标
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电话:010-59368971/8256
传真:010-59368911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传真:010-51957412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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