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
1.1 三台北重TR100-C型自卸车整车进行解体、清洗、检查、维修、更换、组装、喷漆、调试、试运行等大修理工作(不含轮胎),设备自编号:91吨-1号、91吨-2号、91吨-3号。
1.2承包方式:业务外包,材料甲供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2.2.1投标人必须省级以上(含省级)或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40吨及以上级别矿用自卸车维修资质证书;
2.2.2具有40吨及以上级别矿用自卸车设备生产制造能力或设备生产制造厂商认可/授权的设备检修认证资质,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2.3投标人业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2.3.1具有维修资质的投标人近三年(指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40吨及以上级别矿用自卸车大修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2.3.2具有矿用自卸车生产制造能力的投标人近三年(指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承担过一项40吨及以上级别矿用自卸车生产制造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2.3.3 具有矿用自卸车设备生产制造厂商认可/授权的设备维修认证资质的投标人近三年(指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承担过一项40吨及以上级别矿用自卸车大修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2.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2.6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3月26日9:00起至2018年3月30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类似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从2018年3月26日9:00起至2018年3月31日17:00止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2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500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