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烯烃一分公司一、二套电梯维保项目(重新招标)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神华宁煤集团烯烃一分公司一、二套装置共有23台电梯,为确保电梯正常运行及维护保养,现需确定该项目的维保单位。
2.2招标范围
1.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及电梯维保相关的规范要求对烯烃一分公司一、二套装置的23台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2.排除电梯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确保其正常使用;
3.配合烯烃一分公司及第三方机构完成电梯的年检、取证等工作,并支付定期检验费用;
4.单独结算配件清单以外的易损件由维保单位免费提供;消耗件及事故件按照清单内的单价按照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5.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电梯严重损坏,大修时,清单外备件由甲方进行询价比选,2000元以上备件由甲方提供,2000元以下备件由乙方免费提供。
2.3服务期限:2年,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继续履行合同内容;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一般纳税人;
B.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C.提供近3年(2015年01月01日至今)工厂或公共商场的电梯维保合同3份,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D.应至少指定5名员工常驻宁东,按照烯烃一分公司作息时间上下班(须提供承诺书),以上5人均取得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T1项目3个、T2项目2个),其中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小于35岁(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从事电梯行业工作5年以上,其他人员从事电梯行业工作2年以上(提供工作简历);
E.必须为注册地省级质监部门授权具有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进行电梯检维修许可的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29日至2018年04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9日上午9: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