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4、#5机组(2×300MW)设计2套湿式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2台机组产生的脱硫废水共用1套脱硫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根据环保要求,电厂脱硫废水必须处理后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因此,结合莱芜电厂脱硫废水处理系统运行现状及国内同类型机组该系统的技术改造。我厂三十万机组给水、凝结水、闭式水加氨装置借鉴百万机组氨水自动配药改造经验,需对#4、5机组自动配氨装置改造。
1.2.招标范围:
1、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改造,三联箱加装曝气管及搅拌器,加药设备采用干粉加药装置,即在三联箱外侧安装一台自动给料机和一台自动上料机。
2、恢复脱硫废水系统的澄清池,在澄清池底部出口管道上安装渣浆泵,将澄清池内部的泥浆输送到真空皮带机进料口。
3、对#4、5机组自动配氨装置改造。
4、工程量详见规范书。
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确定一个中标人。
1.4本项目概算:
2.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基本资格:
2.1.1投标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3投标单位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单位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单位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合同内履约中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
2.1.4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体投标。
2.1.6投标单位指定的委托代理人须为该单位的合法员工,投标单位须提供该代理人的社保信息记录及劳务合同等能证明该代理人与投标单位关系的证明材料。
2.1.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申请人资格条件:
2.2.1投标商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2投标商需具备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
3.报名时间:
3.1.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上午9:00整至2018年4月16日上午12:00整。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戴启睿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865824102
邮箱地址:1360568151@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360568151(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