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圩新区海绵城市-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18-04-13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8-05-0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80万元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徐圩新区江苏大道(徐新路-徐圩大道)两侧、应急避难棚宿区、蒿东河两岸。
2、招标范围:江苏大道(徐新路-徐圩大道)两侧海绵工程(约5.1公顷)、应急避难棚宿区海绵工程(约7.74公顷)、蒿东河两岸绿地海绵工程(约24.8公顷)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由设计单位承担的所有内容。
3、招标控制价:80万元。
4、设计周期:45天。
5、质量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进行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合格标准。
6、付款方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65%,海绵城市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延期付款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人必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2 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3个月(2018年1月-2018年3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企业业绩要求:2013年至今,企业承担过类似海绵城市设计相关项目,开标现场必须提供合同原件,无原件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
8、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6. 其他要求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一天(2018年5月2日)下午5点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1.5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具体缴纳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18 年 4 月 13 日至 2018 年 4 月 18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