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污水处理工程三期配套管网(城东沅江路段)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辰溪县污水处理工程三期配套管网(城东沅江路段)建设项目已由辰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以辰发改环资【2015】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辰溪县经济建设投资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辰溪县污水处理工程三期配套管网(城东沅江路段)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HNJS2017-GC-1004
2.3 建设
2.5 工期要求:60天(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进行保修
2.8 招标范围:辰溪县污水处理工程三期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城东沅江路段)(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 此工程为应急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履约信誉良好,近三年无类似工程诉讼案件、不良行为记录及未曾进入失信企业名单;并能保证提供本项目工程施工所需的设备及施工人员;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要求有相关工程施工经验,且为本单位在岗职工;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文件配备(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并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严格执行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制,工地现场实行打卡签到。关键岗位人员指模采集由工地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管理,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须提供连续近六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报名现场查询,纸质材料与网上查询信息应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3.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提供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3.6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7 本项目投标单位报名后至开标期间,关键岗位人员不得任意更改,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报名时不押证。
3.8 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提供近一年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且必须是公告期内出具的证明);
3.9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标法I”。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人民币 壹拾 万元整(¥ 1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户 名:怀化市
开 户 行:建行怀化城东支行
银行
由投标人从本企业基本帐户转入上述投标保证金专户:((1)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辰溪县污水处理工程三期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城东沅江路段)”,如果没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⑵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转入投标保证金专户管理,以到帐时间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在 辰溪县建设环保综合大楼5楼招投标办公室511室(育才路)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形式,并将招标答疑或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同样具有约束作用。
6.4报名要求:为有效扼制挂靠现象的发生,投标申请人请于规定时间内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报名:
- 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为在公告期内出具的电子打印文件,手写无效);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如办理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
(5)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或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到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证书复印件);(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7)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原件和有效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8)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学历证书原件;
(9)拟任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10)拟任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岗位资格证原件;
(11)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
(12)印鉴及签名留存表(原件);
(13)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一年以来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公告期内出具的原件);
(14)关键岗位人员提供连续近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加盖所属机构公章(或提供所属机构网上查询养老保险,查询方式附后,以网上可查询为准,否则不予受理);
(15)省外建筑业企业还需持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者提供“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打印单加盖公章并附查询网址。
6.5 以上所有资料及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验原件,报名资料胶装两套正、副本并加盖原始红色公章(其中正本中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诚信投标承诺书、印鉴及签名留存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为原件,其他资料为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正、副本必须保证与原件一致且真实有效。报名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及超过报名时间者概不受理。
6.6 投标截止时间前,业主将对报名资料及关键岗位人员证书进行真假辨别,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并上报监管部门录入不良行为记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