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公告  工程招标公告  公司  服务  集中  机组  钢球  化工  神华  海口 

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公路延安路服务区对外租赁运营项目(东侧)招标公告

   日期:2018-04-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5    
核心提示: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公路延安路服务区对外租赁运营项目(东侧)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公路延安路服务区对

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公路延安路服务区对外租赁运营项目(东侧)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公路延安路服务区对外租赁运营项目(东侧),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为新疆新纪元项目管理咨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乌鲁木齐公路管理局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公路延安路服务区对外租赁运营项目(东侧)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公路延安路服务区对外租赁运营项目(G3001K148+344处),分东西两侧布设。

2.2本次招标的为延安路服务区的(东侧)综合楼(便利店、餐厅、宾馆、汽修、公厕等)经营场所委托经营。服务区委托经营期为三年,自双方签约后并进行委托经营区域书面交接之日起 3 天开始计算。

本次招标的服务区委托经营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服务区规模如下:

标段

服务区名称

面 积

招标内容

1

乌鲁木齐绕城高速公路延安路服务区外租赁运营项目(东区)

2083.5㎡

东区二层综合楼1927.7㎡和修理车库155.8㎡

注:上述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实地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 50万元;同时具有保洁服务,租赁等经营权从业资格;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并在人员、经营管理、从业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履约能力。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4月26日至2018 年4月30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新疆新纪元项目管理(乌市扬子江路西后巷14号新纪元大厦40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11: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新疆新纪元项目管理咨询五楼会议室(乌市扬子江路西后巷14号新纪元大厦),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上发布。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xj.cei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