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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提质改造住院大楼拆除及渣土外运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8-05-0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9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HXZB-HN-180453项目编号:XTJS201800206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提质改造住院大楼拆除及渣土外
招标编号:HXZB-HN-180453

                                项目编号:XTJS2018002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提质改造住院大楼拆除及渣土外运工程已经湘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潭卫报【2018】14号文件批复。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提质改造住院大楼拆除及渣土外运工程;

2.2 工程拆除原有锅炉房、连廊、东西两个凉亭等。其中住院大楼最高处37.3米,建筑面积约15500平方米,整体拆除面积16880平方米。

2.4工    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达到工程验收合格。

2.5质量标准:住院大楼应整体拆除至±0标高(室外地坪标高),含地上构筑物的拆除及渣土清运,要求交付使用的现场平整、整洁,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2.6 安全要求:

2.6.1中标人在开工前应制定科学可靠的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拆除期间按专家评审认可的专项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中标人应接受业主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检查,制定详细的施工、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预防管理制度,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拆除施工期间的全部安全责任。

2.6.2中标人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工伤险。

2.6.3中标人在施工范围外围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围档。并在爆破施工3天前书面发布施工公告,在爆破前1天书面发布爆破公告。施工、爆破公告应经得政府公-安机关的批准。

2.6.4渣土清运应依法办理渣土清运手续,根据湘潭市渣土外运管理规定,需向城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渣土外运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外运,渣土运输费及处置费等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运输处置符合湘潭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办法。

2.7 招标范围:建筑物拆除及渣土外运、周边各类管线保护、配合拆除的交通疏导、保护周边环境及安全相关防护等所有内容(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拆除方式:本工程采用爆破拆除为主加机械拆除方式拆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

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3.2.1投标人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一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从业范围包含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

3.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具有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C级及以上资格证,证书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爆破工程技术人员高级/A级资格证,证书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5爆破员、爆破安全员、爆破保管员均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证书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施工员具有施工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安全员、爆破员、爆破保管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2017年11月-2018年4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办法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人民币肆万元(¥40000元)

   5.2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 /zlxz/3480.jhtml)

   5.3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进行变更备案(如不一致,保证金视为无效)。

5.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限按投标须知3.4.3条、3.4.4条规定的时间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853日~201859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网站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18年5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网站( /)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

6.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 /),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按照湘潭市 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的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等均采用在湘潭网站 /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6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网站 /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52590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所有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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