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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麓公园及市政配套项目设计(第二次)

   日期:2018-05-1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    
核心提示:湘麓公园及市政配套项目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湘麓公园及市政配套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新发改函[2017]171号文批

湘麓公园及市政配套项目设计(第二次)

招标公告

    湘麓公园及市政配套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新发改函[2017]17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先导酒店投资管理 ,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湘麓公园及市政配套项目设计(第二次)

1.2 建设项目地块北侧杜鹃路地下城际铁路正在建设中,东侧金星路紧邻规划中的地铁9号线,在地块的东北角设有地铁与城际铁路换乘站点(杜鹃路站);

1.3 建设规模:湘麓山庄地块一期景观体质改造、二期建设用地红线外所有绿地区域范围,规划占地330亩,用地面积约22.3万平方米;

1.4 项目投资:约3.5亿元(其中一标段约1.5亿元,二标段约2亿元);

1.5资金来源:发包人自筹。

1.6设计周期:

一标段:

a.方案设计深化阶段: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完成;

b.初步设计阶段: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完成;

c.施工图设计阶段:在初步设计审批后30日历天内完成;

d.施工后续服务阶段:按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二标段:

a.方案设计深化阶段: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完成;

b.初步设计阶段: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完成;

c.施工图设计阶段:在初步设计审批后30日历天内完成;

d.施工后续服务阶段:按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1.7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括湘麓公园及市政配套工程项目景观设计的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二标段:包括湘麓公园及市政配套项目除景观部分以外的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包括公园体育馆(对社会开放的体育馆,包括但不限于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馆等功能)、地下停车场、隧道设计(隧道分2种类型,宽10米约710米;宽6米隧道约120米)等;

1.8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一标段: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拟任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投标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以下两种资质的一种: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拟任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和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2月至20184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2月至20184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5月1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江新区门户网( —建设投资—招标公告)、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https://ggzy.changsha.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5月15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https://ggzy.changsha.gov.cn—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4.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江新区门户网及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投标保证金  

5.1每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https://ggzy.changsha.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5.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 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 9 时 0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设计补偿

7.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文件也不予退还。

7.2招标人对中标人及其余投标人均不予补偿。

八、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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