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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开云新城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古韵衡山安置区A组团3、4、7号栋安置房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8-05-0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项目衡山县开云新城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古韵衡山安置区A组团3、4、7号栋安置房基础工程已由衡山县发展和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衡山县开云新城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古韵衡山安置区A组团347号栋安置房基础工程已由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山发改﹝201825 文批准为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专项基金、专项资金。招标人为衡山县开云新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山县开云新城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古韵衡山安置区A组团3、4、7号栋安置房基础工程。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3、4、7号栋安置房共45空基础工程,投资额约240万元。

2.4工期要求:6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明确的时间为准)。

2.5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第80号令标准保修。

2.7招标范围:3、4、7号栋共45空安置房设计施工图中的基础土方开挖、回填、余土外运,基础垫层,条形基础,独立基础,基础圈梁,基础立柱(一层框架柱)和砼墙主钢筋预留出基础圈梁顶标高1.0-1.5m长(各一半)(具体以财政评审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2,362,528.17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须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配备(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17年11月至2018年04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根据高检会[2015]5号文件精神,各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前到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进行无行贿档案纪录查询,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并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一律否决其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参加投标;

3.8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肆万元(¥40000.00元),于开标前一天下午17:00时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现金提交的保证金无效,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按废标处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6.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3天内,向招标人交纳24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无息返还。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投标人请在衡阳市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0504日~2018年0508日下午17:00时止自行在衡阳 网上(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2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公开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 网( /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0524日上午0900分,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3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 开标时间

9.1开标时间为: 201805240900分。

1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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