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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北部八乡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8-05-0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英吉沙县北部八乡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英吉沙县北部八乡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新水办人饮【2018

英吉沙县北部八乡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英吉沙县北部八乡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新水办人饮【2018】10号、喀发改农经【2018】221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1。招标人为英吉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建施工、机电设备、管材及管件、监理、检测、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内容:新建引水闸1孔(尺寸为3×2.0米),新建引水暗渠1878米;新建沉砂调节池1座(容积55.38万立方米、坝顶长度1145米、坝顶宽6米、最大坝高11米,采用一布一膜防渗);新建输水管1638米(DN600PE管)、沉砂池排水管428米(DN800钢管,壁厚10毫米),配套节制闸井;新建节制闸井、进排气阀井、流量井各1座、镇墩6座;新建总水厂一座,占地22396平方米,设计日处理能力为36000立方米(包括进水井1座、直列式混合器2台、网格絮凝池2座、斜管沉淀池2座、V型滤池4座、2000立方米清水池2座、生产车间建筑面积2373.73平方米、附属建筑物面积为1930.02平方米);配套次氯酸纳发生器2台;二级加压泵2台(单台泵流量50立方米/小时,扬程50米,电机功率15千瓦);配套400千伏安干式变压器一台,400千瓦柴油发电机组一台;新建、改扩建配水管道总长度72.714公里(DN630~DN100PE管),各类阀门井239座,减压池2座,调蓄池3座(600立方米2座、2000立方米1座),自动化系统1套,入户3000户。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九个标段:

第一标段:水源地工程,包括:取水工程、沉砂池工程及1638米输水干管土建工程;

第二标段:水厂机电设备、自动化采购及安装;

第三标段:水厂工程,包括生产车间及附属建筑物、水处理设施的土建工程;

第四标段:一、二级供水管网管材、管件的采购;

第五标段:建筑工程一标,包括艾古斯乡、龙甫乡、乔勒潘乡、城关乡及色提力乡供水管道的土建、附属建筑物工程,管道、管件及设备的采购安装,入户工程;

第六标段:建筑工程二标,包括芒辛乡、英叶尔乡及萨罕乡供水管道的土建、附属建筑物工程,管道、管件及设备的采购安装,入户工程;

第七标段:监理标段,负责本项目建设期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第八标段:代建标段,从施工准备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具备使用条件完成资产交付,并在完成工程财务决算审核后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项目代建人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管理负责;

第九标段:检测标段,负责完成本项目竣工验收(及质量评定)所必须的第三方检测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技术文件。根据招标人委托检测项目、内容和频次的要求,依据、地区、行业现行有效的标准和规范要求,提供现场试验及检测服务。主要检测内容包括(包含但不仅限于):管材、钢材、水泥、混凝土骨料、水泥砂浆等原材料及土方、水质、混凝土试验等。

2.4计划工期:总工期150天。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第一、五、六标段(施工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

(2)第三标段(水厂工程):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同时具备),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

(3)第二、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良好信誉和材料设备生产、经销、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通过ISO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生产企业或具备上述资格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商并提供有效的授权证明文件。饮水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经过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北京中水润科认证、新华节水认证)认证的产品且在有效期内,已经省级及以上有关检测部门检验合格的检验检测报告并已取得省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合格证,以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第四标段)。

(4)第七标段(监理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业绩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

(5)第八标段(代建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项目参建业绩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乙级(含乙级)(原)、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以上资质需具备其中一项或几项,其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具有与代建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管理能力、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且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第九标段(检测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石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所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范围满足工程岩土、混凝土、管材等检测要求,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09日2018年05月13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第七、八、九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29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第一、五、六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30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第二、四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5月31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第三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6月01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均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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