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公-安消防支队2018年度部分消防宣传品入围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2018-8-ZB-048
开标时间:2018-05-2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上海市崇明区公-安消防支队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对上海市崇明区公-安消防支队2018年度部分消防宣传品入围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上海市崇明区公-安消防支队2018年度部分消防宣传品入围项目采购
2. 项目编号:2018-8-ZB-048
3. 入围单位数量:2家
4. 服务期限:一年
二、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其他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2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3 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4 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
2.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时参加本项目;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在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1. 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
4、为保证售后服务质量,若投标供应商为上海市以外的企业,须提供常驻上海的售后服务点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5、本招标公告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或所携带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公告要求导致未能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四、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售价
1. 时间:请于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8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5:00(北京时间);
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