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电气及10KV箱变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齐齐哈尔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资金来源: 其它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HLJGZ2018-02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齐齐哈尔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食堂电气及10KV箱变用电工程,项目业主为齐齐哈尔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控制价、监理进行询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2.2设计质量:达到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2.3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控制价、监理
2.4标段划分:四个标段:一标段食堂电气设计
二标段10KV箱变用电工程
三标段:控制价
四标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一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设计丙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应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二标段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四级、试承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1人(电力专业)、技术员1人(电力专业)、安装工长1人、安全监督员1人)。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电力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筑工程的项目经理;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造价咨询乙级资质,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造价师资格(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造价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四标段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承诺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是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总监1人、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1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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