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三樟至大桥直通公路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东县三樟至大桥直通公路工程项目已由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招【2018】04 号文件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衡东大地交通水利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起点与原三樟乡境内X007县道相连,终点与原大桥镇镇内X094县道相连(道路原编号297乡道)。道路全长6453.581米,路基宽7米,行车道6米,四级公路。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交通、消防、排水工程等,投资约990万元。
2.2工期: 240 天(日历日)
2.3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4保修: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5年。
2.5招标范围:公路新建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还应具有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最近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
3.4拟任的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最近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3.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应无在建项目,招标人将查实,如有违反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各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投标单位如因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有在建情况造成了本项目的损失,须全额予以赔偿。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提供项目所在地(衡东县)检察机关公告发布期间内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内容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在出具之日前五年的行贿犯罪情况)。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在“信用”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在衡阳市窗口办理CA认证后,于2018年 5 月 11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前衡阳市 网(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5.1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评标办法中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5月28日上午10 :00 。
6.2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