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联通湖南省行业大数据建模服务(暨合作共创平台)项目已由联合网络通信湖南省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联合网络通信湖南省,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8年联通湖南省行业大数据建模服务(暨合作共创平台)项目;
2.2项目原则上确定综合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份额按名次依次划分为55%、30%、15%;
2.6服务期限:本项目签订框架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CMMI5级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承担过3个类似软件开发的成功案例,每个案例合同金额均须在200 万元(含)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单)。
3.5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连续三年亏损,并有足够的流动资金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违法转包。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至投标截止时被列入联通集团【2018】66号公文中不良供应商名单或与湖南联通有不良合作记录。
3.9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请有意向参与此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于【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在联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户
名:湖南省电信实业集团通福招标
开户银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ina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