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西后街40号临街商铺出租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受乌鲁木齐县国有资产投资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西后街40号临街商铺出租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请符合资格要求的自然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到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报名备案,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西后街40号临街商铺出租项目
二、项目编号:ZCD-WLMQX2018010
三、采购内容: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西后街40号临街商铺出租。租赁期限三年。租赁要求:承租方必须在依法依规、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从事办公或经营使用。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合同包,相关出租内容如下:
合同包 |
商铺 序号 |
商铺位置 (天山区西后街40号临街商铺) |
建筑 面积 (㎡) |
第一年年租金低价【投标最低限价】(元) |
较上一年租金年递增率(%) |
第一包 |
40号 |
临街商铺 |
282.58 |
268168 |
不低于5%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自然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4.1.1自然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具有境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须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提供近期无不良犯罪记录证明材料(由公-安机关、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开具),并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
③ 须本人作为投标代表参与投标。
④ 个人承租者须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个人存款证明)且金额不能低于20万元人民币。
4.1.2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 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仅需按①提供);
③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④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采购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当年新办企业可不提供),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⑤ 须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企业存款证明)且金额不能低于20万元人民币。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凡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不得参与投标,如参与投标并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投标资格,并对其进行相应惩戒。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于2018年5月 10日至2018年5月 17 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
自然人携带:(1)境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携带:(1)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投标供应商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上述报名时须留存,请各供应商准备好各项资料。
5.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4报名地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xj.c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