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市2018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可研、规划设计任务(A1-A4标段)已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浏发改前期【2017】63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浏阳市水利与农田建设管理委员会(浏阳市土地整理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可研、规划设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浏阳市2018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可研、规划设计任务(A1-A4标段)。
2.2 建设
2.3 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
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浏阳市2018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可研、规划设计任务(A1-A4标段),包括浏阳市荷花街道办事处、澄潭江镇、中和镇、集里街道办事处、葛家镇、镇头镇、官桥镇、枨冲镇等八个乡镇街道。中标方需按招标人要求编制、修订项目可研和规划设计工作,提交相关成果资料,如变更需辅助完成设计工作,提交相关成果资料,并负责标段划分相关工作。
2.6 时限要求:在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可研、规划设计任务,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进度应满足招标人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招标人批准计划落实。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2.7 标段划分:本可研、规划设计分为四个标段任务。
测绘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亩) |
备注 |
A1标段 |
浏阳市荷花街道办事处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荷花街道 |
12149.12 |
部级资金 |
A2标段 |
浏阳市澄潭江镇、中和镇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澄潭江镇 |
7500 |
省级资金 |
中和镇 |
8800 |
省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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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标段 |
浏阳市集里街道办事处、葛家镇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集里街道 |
6000 |
省级资金 |
葛家镇 |
6400 |
省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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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标段 |
浏阳市镇头、枨冲镇等三个乡镇综合改革试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镇头镇 |
13450.88 |
省级资金 |
官桥镇 |
5800 |
省级资金 |
||
枨冲镇 |
8000 |
省级资金 |
具体各标段建设规模、地点以部、省批准下达为准。
注:①投标单位可参加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只可中标一个标段,中标一个标段后不得参加后续标段投标。
②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如发生取消某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将由该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递补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被取消后续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投标人应在湖南省土地综合局备案。
2.8质量要求:可研、规划设计文件深度满足现行建设工程可研、规划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3、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纪守法,财务能力可靠,技术雄厚、人员充足、信誉良好;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企业入湘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备案证明。
3.2投标人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湖南省土地综合局备案。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土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所称“相关专业”是指土地利用规划、土地资源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水利、路桥、建筑工程、市政园林等),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2月至2018年4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社保官方网站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红色电子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养老保险证明内不能明确体现所要求的月份,则应同时提供社保官方网站详细查询页面打印件(并在打印件上附查询网址、社保用户名和密码)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近三年没有丧失商业信誉或因设计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每标段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6.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6.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6.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 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6.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6.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6.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6.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6.6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1日起登录长沙 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7.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8年5月1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 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 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8、可研、规划设计费
本项目可研、规划设计费是指完成招标文件全部工作内容,提交合格成果文件以及现场可研、规划设计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可研、规划设计四个标段的报价均采用费率,投标费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上限费率,未按要求报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可研、规划设计收费为中央及省级财政下达预算总金额与投标费率的乘积。A1-A3标段招标上限费率为1.75%, A4标段招标上限费率为1.55%。四个标段的可研、规划设计费指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研、规划设计、概算编制和建设期、缺陷责任期技术服务及评审费用(含专家评审费用)、税金等,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可研、规划设计单位未按要求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10、投标的递交
10.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1日9:00时(北京时间)。
10.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
10.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须按时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1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网
12、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浏阳市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