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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县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装潢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5-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1    
核心提示:同仁县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装潢项目(项目编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同发改字【2017】299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同仁县人力

同仁县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装潢项目

(项目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同发改字【2017】299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同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仁县就业局),建设资金为国有,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2.1建设内容:对已竣工的同仁县孵化基地装潢。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2.2计划建设工期:60日历天

2.3建设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附有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外省企业需提交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复印件。

3.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有一个)的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

3.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15-2017年度)经审核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7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3.8投标人须提供农民工工资实施方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规定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至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西座16层1164号报名。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报名时间:2018年5月12日至2018年5月16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周末正常发售;逾期不补报)。

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整,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

九、报名

十、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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