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工程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郴发改招核[2015]4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郴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郴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工程
2.2 建设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郴建发[2017]3号和郴建发[2018]55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拾陆万圆整(¥46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6月8日17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5月21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网(网
7.澄清答疑
7.1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网》(网
7.2 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网》(网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4 递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资料费:400元/套,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