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市区与主干路相交土路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沧发改审批【2018】20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沧州市城市管理局。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1 工程名称:市区与主干路相交土路改造工程项目。
1.2 主要招标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包含对市区迎宾大道、长芦大道、海河路(307国道)、渤海路范围内主干线连接土路的14条小路进行硬化处理,累计改造道路长度约2.3公里,面积约1.4万平方米。
一标段:包含永安大道:永安大道与永济西路交叉口北900米路东侧小路、爱民路永安大道与永济西路交叉口南650m道路两侧。二标段:包含307国道与迎宾大道交口西700m路南侧路、银川路:银川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西1600米路南侧小路、银川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西2340米路北侧小路、银川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西2700米路北侧小路、长芦大道与渤海东路交叉口 580m路西侧往西小路。三标段:包含307国道与迎宾大道交口西1000m路北侧路、307国道与迎宾大道交口西800m路北侧路。
四标段:包含清池北大道与永济东路交口北720m路西侧小路、清池北大道与永济东路交口北640m路西侧小路、海河东路与长芦南大道交口西160m路南侧小路、海河东路与海丰大道交口东30m路南侧小路、永安大道与永济西路交叉口南800m路东侧空地。
1.3工程建设 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 22日9时30分至2018年5月 28 日 9时
30分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申请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6月26日 9时 30分、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费400元/标段,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费。
6.联系方式
招 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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