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JC2018-FW(NX)-009
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已经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合作局文件宁开招备案[2017]1号文件批准建设并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我公司受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 委托,对该项目监理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欢迎符合条件的监理企业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建设
2、项目名称: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二期工程监理项目
3、建设总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估算投资约为65000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
6、监理范围: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7、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与本项目的施工中标工期相同。
8、监理拟达到的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工程。
9、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执行
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至少总监1人、专监3人、监理员6人,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除外)。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年龄不超过60周岁。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沙县、望城县、浏阳市、宁乡市)最多有一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业绩不做要求)。
5、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6、拟任专业监理员应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7、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9、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提供近三个月(2018年5月-2018年7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10、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从2018年5月24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
3、报名要求: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按本公告第二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携带相应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基本资格审查的审查结果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80000)。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开户名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 长沙湘府路支行
帐 号:368250100100004451
3、截止时间:2018年5月30日17:00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前(含)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基本资格审查时予以查验。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
写所投项目名称(即“长沙格力暖通制冷设备二期工程监理项目”)。 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未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
7、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
8、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六、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
2、本项目入围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数入围。
3、资格审查时间及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人或申请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2)基本资格审查的
4、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则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至少前3个工作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交易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5、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有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进行现场监督。基本资格审查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出席。
6、基本资格审查须提供与报名时一致的资料(或证书)原件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
(5)企业工程监理业绩证明资料(按招标公告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
(7)总监代表(如配备)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及职称证;
(8)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
(9)监理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
(10)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证明;
(11)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1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注:1、基本资格审查时投标人还须提供以上证件、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凭入围通知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 宁乡 (宁乡金洲大道湘天科技十一楼1124)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八、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上同时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