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学院学生公寓、食堂供电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受西安医学院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医学院学生公寓、食堂供电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实施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医学院学生公寓、食堂供电改造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医学院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学生公寓、食堂供电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109.753489万元 项目用途:加强生活区基础用电设施建设,保障生活区供电安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所指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工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 (5)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证明材料); 5.外省企业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登记(提供证明材料); 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30日,上午08:30-12:30,下午13: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 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
陕西中技招标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