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农垦危房改造龙山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回发改【2017】49号文批准建设,由回龙圩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回发改许准字[2018]11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回龙圩农村建设投资开发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农垦危房改造龙山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2.2 建设
2.4 工期要求: 60天 (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农垦危房改造龙山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具体以区财政评审审定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中标单位本工程所有税费在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缴纳;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原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清晰可查);③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⑤以上人员须提供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查询网址、户名及密码);(6)省外企业还须提供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及施工项目部主要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以上资料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 购买招标文件(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89号)。
6.2报名时间:2018年5月25日~2018年5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逾期不予办理)。
6.3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永州市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购买时缴纳,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