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县滨河路人工湖维修工程(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连县滨河路人工湖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祁连县财政局(项目审批、标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祁财字【2018】1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祁连县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投标人近三年内社会信誉良好,未处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等问题被或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2)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为准;(3)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类似建设工程业绩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05月30日09:00至2018年06月05日17:3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6月22日09:3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6月22日09:30,地点为海北州行政服务和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 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海北州行政服务和 网( )
■ 《》
7 、
招 标
联系地
联 系
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
联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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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