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石鼓区北干渠含重金属底泥清淤及安全处置工程
招标答疑(2)
各投标
现将各投标单位的答疑文件,答复如下:
招标文件P51页信誉评审计分表中高新技术企业近三年内(2015年4月---2018年3月)通过“企业技术中心”或“技术企业”认定得10分。通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或“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得5分。提供、地方发改委出具的批准文件或官方网站查询页面。
1、其中“技术企业”6个字是否完整?根据此评审项的名称为高新技术企业,此处“技术企业”是否可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答:“技术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
2、目前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均由各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盖章,同时由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备案认可,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理应判别为高新技术企业。
答:按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招 标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
监督机构: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