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株洲市2018年外墙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联通株洲市2018年外墙维修项目已由联合网络通信株洲市批准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联合网络通信株洲市,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联通株洲市2018年外墙维修项目
2.2 项目
2.4 招标内容:外墙维修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2.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营业范围包含与本项目相关内容(投标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需要高空作业相关资质(单位、人员),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高空作业、外墙玻璃维修;
3.2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票,在现场参与施工的所有乙方人员保险理赔额度必须达到150万元(将在合同里约定);
3.3投标人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
3.3信誉要求:
3.3.1企业经营状况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连续三年亏损,并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3.2履约情况要求:2015年至今没有欺诈、违约、违法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违法转包。
3.5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贰仟肆佰元整(2400元),采取公对公转帐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 6 月 25日 12时0分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请有意向参与此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于【2018年6月2 日至2018年6月8 日,北京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在联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监督机构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联合网络通信株洲市纪检监察室。
10、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hina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