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准电公司A座办公楼及厂内招待所楼顶防水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项目名称:准电公司A座办公楼及厂内招待所楼顶防水维修项目
2.项目地点:内蒙古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内蒙古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现场
4.招标范围及内容:准电公司A座办公楼及厂内招待所楼顶防水维修及材料等采购。
5.资金来源:内蒙古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自筹。
6.工期:项目总工期25个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以项目法人正式通知为准)。
7.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注册资本必须大于或等于250万元;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专业资质或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度(2014-2016年度)的审计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视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最近三年度(2014-2016年度)营业收入每年必须大于等于200万元,并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获取方式
获取方式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必须完成注册手续并通过相关证照原件的现场审核成为正式用户,否则无法购买我公司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招投标业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进行网络登记电子支付购买的,请在2018年6月 11日下午16:00前,登录系统,找到拟参加的项目及标包,扫描本公告第7条资质所需文件打包上传。网络复核合格的单位,请于2018年06 月04日至2018年06月11 日下午16:00前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
采用上述方式进行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审查的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一份):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本公告第7条中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5)法人代表授权书、(6)被授权人身份证。
9.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标书款售后不退。
1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