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中医医院综合大楼暖通安装工程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
现将慈利县中医医院综合大楼暖通安装工程的答疑回复及相关事项补充如下(相同问题不做逐一回复):
一、招标答疑:
问题1: 评分标准中:离心式冷水机组性能系数满足GB19577-2015及设计选型要求的得3分,达到一级能效标准,即国标工况下COP值(满负荷能效比)≥6.1得6分,国标工况下COP值(满负荷能效比)每提高0.3加1分,此项最多得10分。水冷离心式冷水机组技术要求,10标准工况:指100%负荷下,冷冻水供回水温度为7~12℃,冷却水进出水温度为32~37℃。
国标工况为冷却水进出水温度为30~35℃,工况不同C0P值不同,请确定工况标准。
回复:取消标准工况的定义,相应条款修改为国标工况。招标参数为国标工况下的参数,投标设备参数按国标工况进行选型。
国标工况:冷冻水供回水温度为7/12℃,冷却水进出水温度为30/35℃,评分标准中是以国标工况下的COP值或IPLV值进行评分,提供设备在国标工况下的COP值或IPLV值(以选型报告或第三方检测报告做为依据)。
问题2:评分标准中:离心式冷水机采用同步电机的计4分(提供电机检测报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压缩机采用直驱结构机组的计4分;变频器机载的计2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压缩机电机形式,结构设计,各厂家均有不同,对此标准做限定,是否具有排他性。
回复:删除此项评分标准。 P59页评分标准设备部分评分调整,调整内容详见“问题6”的回复。
问题3:压缩机类型:需注明压缩机(或压缩机组)类型、封闭形式,本次招标要求压缩机选用国内一线品牌的产品,且压缩机与冷水机组生产厂家为同一品牌。
招标文件要求采用国内品牌,但国内品牌中自产压缩机的厂家不足三家,是否具有品牌倾向。
回复:本次招标要求压缩机选用国内外一线品牌,压缩机与机组为同一品牌,是体现空调主机制造商的综合实力,空调主机制造商具备制造机组和压缩机的生产能力,而不是采用外购压缩机。压缩机与机组为同一品牌且有利于后期的维护维保。
招标文件中第129页1.3.2“压缩机类型:需注明压缩机(或压缩机组)类型、封闭形式,本次招标要求压缩机选用国内一线品牌的产品,且压缩机与冷水机组生产厂家为同一品牌。”修改为“压缩机类型:需注明压缩机(或压缩机组)类型、封闭形式,本次招标要求压缩机选用国内外一线品牌的产品,且压缩机与冷水机组生产厂家为同一品牌。”
问题4: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标明所投产品品牌采用格力或同档次品牌,招标文件中出现具体空调品牌名称,是否已指定中标品牌。
回 复: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出现了参考品牌或规格型号,其目的是为了方便承包人直观和准确地把握相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技术标准,不具指定或唯一的意思表示,承包人应当参考所列品牌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相当于或高于所列品牌技术标准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问题5:此次招标机型为常规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现市场上节能性最好的离心式冷水机组,为磁悬浮离心式变频冷水机组,是否可以在不超过招标预算情况下,选择磁悬浮离心式变频冷水机组应标。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招标文件中P59页技术标评审计分表中技术参数项、产品节能要求和产品噪音要求项有歧义,建议调整。
回复:调整部分后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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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 目 |
评 审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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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备部分(75分 |
技术参数 (30分) |
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计20 分;品牌档次不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或者有负偏离的,每处扣 2分,扣完为止。且负偏离项≥10项,技术部分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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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组额定功率和制冷量偏离≤3%,得10分;3%<冷水主机额定功率和制冷量≤5%,得6分;5%<冷水主机额定功率和制冷量≤10%,得1分。(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并盖产品制造商公章)(机组为冷水主机,不含末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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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节能要求(20分) |
离心式冷水机组性能系数在国标工况下COP值(或IPLV值)达到一级能效的得8分;在国标工况下,离心式冷水机组COP值(或IPLV值)在一级能效的基础上,每提高0.5加2分,此项最多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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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杆式冷水机组性能系数在国标工况下COP值(或IPLV值)达到一级能效的得8分;在国标工况下,螺杆式冷水机组COP值(或IPLV值)在一级能效的基础上,每提高0.1加2分,此项最多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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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噪音要求(4分) |
离心式冷水机组的噪音不高于85分贝的,计4分;噪音高于85分贝的,计0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盖产品制造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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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仅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其余部分未做调整。
问题7:工程量清单参数有歧义,建议调整。
回复:调整部分的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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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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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30113001001 |
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 |
3、机组变频器机载,蒸发器有挡液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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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30113001002 |
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 |
1、制冷量QL:1100kw,输入功率:181kw,COP:6.1(冷冻水进/出水温:12/7℃,冷却水进/出水温度30/35℃) |
问题8:招标文件中无设备招标参数,且工程量清单中设备参数与图纸参数有差异,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回复:原招标文件P102页4.4.2设备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特征描述为准。本公告已调整的,按本公告调整的执行。
问题9:招标文件中P140,3.2.2性能要求第五条“机组机外余压满足“附表2-3”的要求”,招标文件中附表2-3为“投标人身份证明验证表”,有歧义。
回复:原招标文件中P140,3.2.2性能要求“5)机组机外余压满足“附表2-3”的要求”修改为:“5)风机盘管机外余压为30Pa”。
问题10:招标文件中P142,3.5.5.4性能要求第三条投标人应对每种盘管机组按“附表2-6”要求提供有关数据,但招标文件中附表2-6为“中标通知书”,有歧义。
回复:招标文件中P142,3.5.5.4其他中的第三条删除,不作要求。
二、相关事项补充:
1、慈利县中医医院综合大楼暖通安装工程已于2018年5月25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张家界市 信息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在原招标公告附件中仅发布了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现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组成作为附件在张家界市 网“工程建设→答疑(补充通知)”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仅作为参照或相当于某品牌标准,不作限定要求,投标人投标的设备技术标准或参数可高于或优于此标准,但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不得超过发布的综合单价。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均修改为2018年6月21日10时00分。
4、原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有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招标
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
2018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