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州和硕县清水河上中游河道治理工程三标段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巴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巴发改项目[2017]75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法人为和硕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三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招标范围:建设堤防东支左岸D线、E线,长1.595km。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不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1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xj.c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