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实施地点: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围绕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服务管理中心服务区经营管理信息化实际需求,借鉴国内外行业先进经验、“互联网+”和“连锁管理”等先进理念,采用云大物移等先进技术,量身打造符合开放标准的智慧服务区平台。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本项目试运行期为3个月。其中:财务管理系统要求在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安装及试运行。缺陷服务期24个月。
2.4 招标范围:服务区经营管理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的开发及部署,财务管理系统规划建设,数据交互显示系统的开发及部署,机房及IT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等。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合同标段,标段编号为ZHFWQ-0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5年5月至2018年5月)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03日上午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