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彰武大林台风电场48MW新建工程35kV/1kV动力电缆招标公告
彰武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动力电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彰武大林台风电场(48MW)新建工程,位于阜新市应彰武县章古台镇境内,本期安装2000kW风力发电机组24台,装机容量为48MW,计划2018年10月投产发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41/17-CL-0101 |
动力电缆 |
35kV/1kV动力电缆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有ISO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万元。
4.投标人应具有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必备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条件。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9.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国家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该产品的检验(试验)报告或型式认证报告。
10.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电力建设项目10个及以上的动力电缆供货业绩,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供货合同、工程交接证书(运行报告)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作为资格后审的证明文件。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注: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 2018-06-11 09:00到 2018-06-17 17:00。
购买标书时间: 2018-06-11 09:00 到 2018-06-1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