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洋泉镇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及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比选公告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常宁市棚改投资
1.2招标人地
2.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常宁市洋泉镇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及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已由常宁市发展改革局以常发改投【2018】19号、20号、21号、22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由常发改招【2018】20号文件核准招标代理比选。招标人为常宁市棚改投资 .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配套资金及地方自筹。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 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名称:常宁市洋泉镇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及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比选
3.2项目洋泉镇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其中包括2所幼儿园、1座污水处理厂、市政道路、桥梁,并配套建设供排水官网、强弱电网、绿化、照明等附属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以规划核定为准)。
3.4投资额度:项目总投资为66659.6万元。
3.5招标代理范围:该项目EPC的招标代理(具体招标代理内容在合同中约定)。
3.6评标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评标办法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工程招标代理经营范围,常宁市行政区域外的招标代理机构需在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登记备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通过的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2017年11月-2018年4月)社保证明材料。
4.3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以投标人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当月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档案记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比选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8年6月11日~2018年6月12日(上午9:00到11:00,下午15:00到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和一名工作人员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通过的工程建设类职称的网页截图和本人技术职称证书、检察机关当月出具的无行贿档案记录查询证明原件(以上资料留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单位公章)到常宁市棚改投资 三楼获取比选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6.2.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和1名工作人员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通过的工程建设类职称的网页截图和本人技术职称证书、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及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参加开标,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