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包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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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自动化设备 |
第一包 |
台式计算机(含显示器)、便携式计算机 |
2年,在此期间,如遇上级政府采购政策变化,本级财政部门可相应调整本次采购对象的执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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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
打印机、 | ||||
第三包 |
交换机、投影仪、数码相机及配件、数码摄像机及配件、碎纸机、UPS电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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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设备 |
第四包 |
空调挂机、柜机、吸顶机、电视机、电冰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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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类 |
第五包 |
木制办公用家具:办公桌椅、会议桌椅、阅览桌椅、办公用木制书柜、书架、沙发、茶几、其它木制办公用家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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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包 |
木制教学用家具:教学桌椅、阅览桌椅、教学实验台(桌)、电脑桌椅、餐厅桌椅、学生公寓(宿舍)家具、教学用木制书柜、其它教学用家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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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包 |
钢质综合家具:桌椅、书架、餐厅桌椅、密集柜(架)、保险柜(箱)、文件柜、其它钢质综合家具 |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声明函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