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青海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汇流箱备品备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6-308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青海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汇流箱备品备件采购招标人为华能青海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汇流箱备品备件采购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园区内,需对站内一二三期部分已损坏的汇流箱元器件进行制造、更换储备工作。包括供货范围内汇流箱元器件及其附件的设计、选择、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安装、现场调试指导、参加试验运行和协助交接验收以及对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具体为需要在原有北京意科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YGSC-I16的汇流箱基础上对相关元件进行更换,主要需要一、二期用一代汇流箱电流板(8路)180块,(6路)110块;一、二期用一代汇流箱高压板10块;一、二期用一代汇流箱电源模块15块;一、二期用一代汇流箱通讯主板16块;三期用二代汇流箱通讯主板100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为华能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能力的智能防雷汇流箱或汇流箱相关元器件生产制造商,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智能防雷汇流箱具有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书,达到规定指标产品的合格证书及其它质量证明文件;
3.2.2业绩要求:具有近5年(2013年5月1日-2018年5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和制造过并网光伏电站的智能防雷汇流箱业绩,其中必须包含高海拔(海拔2000米及以上)地区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用户评价为准;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否。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否。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财务状况良好,诚信状况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行业、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6月12日13:00起至2018年6月18日17:00止
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