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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深度贫困村屋顶光伏发电试点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8-06-14     浏览:2    
核心提示:中宁县深度贫困村屋顶光伏发电试点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中宁县深度贫困村屋顶光伏发电试点项目己由中卫市发展和改革
 中宁县深度贫困村屋顶光伏发电试点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宁县深度贫困村屋顶光伏发电试点项目己由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卫发改发【2018】138号文进行批复,项目业主为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为自治区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中宁县太阳梁乡(南塘村、北湖村、兴源村)、徐套乡(白套村、大台子村、大滩川村、小湾村)、喊叫水乡(红湾新村、石泉村)。
2.2 项目概况:安装9座太阳能屋顶光伏电站及相关配套设施。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利用中宁县9个深度贫困村村委会屋顶资源,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每个电站工程装机容量为8.4KWp。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并网和监控设施。所有光伏组件通三相并网逆变器直接并入三相低压交流电网(AC380V,50Hz),通过交流配电线路给当地负荷供电,最后以0.4kV电压等级就近接入,实现并网。向每个村委会购置安装相应配置的取暖器、电烧水器及太阳能廊灯。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括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调试通电、运行维护等)。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满足以下要求:
①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承包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经正式批准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②投标人具备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监会颁布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全过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需以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报名人应提交县级以上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根据国发【2014】20 号和最高法释【2013】17 号文件规定,凡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
3.5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若无针对预中标单位的高利贷借贷行为举报投诉,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如有针对预中标单位的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经核实后取消中标资格。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22日,每日8:30至18: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

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

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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