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青岛新机场智能互锁门设备采购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于政府资本金,企业自筹,其中资本金占总投资4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具备招标条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基础【2015】1176号文批复。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73-184ZJQD18004
招标项目名称:青岛新机场智能互锁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山东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 1 | 员工自助验证智能互锁门(圆形) | 11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
| 2 | 双门摆闸式员工自助验证通道 | 2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3.1投标人应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独立法人,不接代理机构,并能够提供及时有效(项目所在地)的售后服务。投标时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介绍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售后服务机构若为代理机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授权书)。
3.3投标人应在电力招标采购网( //)上进行注册。
3.4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条例,且投标文件应符合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条例的相关规定。
3.4.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公司的企业章程,该章程应包括公司股权结构、主要股东名称或投资方。
3.5投标人必须满足上述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并依照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证明文件,不满足上述要求提供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报名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报名无效。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8-06-14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8-06-22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07-09 14:00
投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