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泸溪县武溪镇城南保障性住房A区室外电气工程重新招标已由泸发改招【2018】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泸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泸溪县武溪镇城南保障性住房A区室外电气工程重新招标
2.2 建设
2.4 工期要求:在接到业主开工通知后, 90 日历天内完工,具体以施工合同工期为准。
2.5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和设计费用、办理业务报装及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办理专变转公变相关业务及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施工现场需发生的一切零散项目。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工程计划投资: 8992690.3 元。
2.10 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由相关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五级及以上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项目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 “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拾伍万元整(小写:150000.00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 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 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2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由投标人使用CA登录报名后,在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如有疑问请
5.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4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 的托管账户管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6 月 20 日至2018年 7 月 10 日17:00(北京时间)在《湘西 网》( ),使用CA登录“会员端”报名后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补充通知与答疑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相似)。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6.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2018年 7 月 1 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湘西 网》( ),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再点击左上角“新增提问”按钮进行提问,逾期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7 月 11 日 9 时 3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派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