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东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利用项目车间制造设备(二阶段 第一批)采购(招标编号:CSIEZB180403494)招标人为五环工程 ,最终用户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主体材料 |
1 |
压缩气体缓冲罐 |
Φ1000×1500 |
2 |
Q345R |
2 |
压缩气体缓冲罐 |
Φ1000×1500 |
1 |
Q345R |
3 |
缓冲水箱 |
Φ2400×2400 |
1 |
Q345R |
4 |
氯化钠缓冲料斗 |
Φ4000×2100 |
1 |
Q345R+S31603复合板 |
5 |
硫酸钠缓冲料斗 |
Φ4000×2100 |
1 |
Q345R+S31603复合板 |
6 |
杂盐缓冲料斗 |
Φ3000×1200 |
1 |
Q345R+S31603复合板 |
7 |
氯化钠缓冲料斗 |
Φ3000×1200 |
1 |
Q345R+S31603复合板 |
8 |
硫酸钠缓冲料斗 |
Φ3000×2300 |
1 |
Q345R+S31603复合板 |
9 |
杂盐缓冲料斗 |
Φ3000×1200 |
1 |
Q345R+S31603复合板 |
2.2交货日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60天内。
2.3交货
2.4付款方式:到货款70%,调试款20%,质保金10%。
2.5质保期:从合同装置性能考核合格后12个月或货到现场开箱验收合格后24个月,以先到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设备,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
(3)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制造许可证(D1、D2级压力容器);
(2)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在近三年(2015年01月01日至今)应具有压力容器3份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销售合同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21日至2018年0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的供应商操作平台(注:网上购标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或在神华国际工程 银川 (地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标书款交纳必须在供应商操作平台上采用企业网银支付。标书款交纳必须在供应商操作平台上采用企业网银支付。购标申请通过后请于72小时内付款,否则购标申请无效,后果自负。
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12日上午09:3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