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沣东第一学校及西安市长安区第七中学微型消防站设备
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受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教育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西安沣东第一学校及西安市长安区第七中学微型消防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沣东第一学校及西安市长安区第七中学微型消防站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
沣东管委会编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教育局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红光路沣东城市广场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 地址: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微型消防站设备 1包:西安沣东第一学校采购预算:人民币8万元 2包:西安市长安区第七中学采购预算:人民币8万元 项目用途:学校安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所指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 (5)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询价通知书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7日,上午8:30至12: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 2.发售 九、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和
陕西中技招标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