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斗门街办新接收长安区道路及沣泾大道公厕保洁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中技招标受西安市长安区斗门街道办事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斗门街办新接收长安区道路及沣泾大道公厕保洁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斗门街办新接收长安区道路及沣泾大道公厕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长安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技招标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承包道路及公厕的人工清扫保洁,道路面积93355平方米,沣泾大道公厕1座。 项目用途:清扫保洁服务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 道路保洁服务人民币0.79 ㎡/元/月 沣泾大道公厕保洁服务人民币6125元/月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所指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 (5)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11日-2018年7月18日,08:30-17:30时(工作时间)。 2、发售 备注: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 十、其他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